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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俗助力乡村文化振兴

发布时间:2022-11-22 10:10:05 | 来源:人民日报 | 作者:李健 | 责任编辑:杨俊康

文化振兴,是乡村振兴的灵魂。伴随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城乡文化交融更加紧密,各地乡村涌现出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,如露营、野餐、广场舞、汉服秀、篮球联赛、特色节庆等。这些活动是传统民俗的有益补充,其中一些已经变成当代乡村新民俗。打造好利用好这样的新民俗,对于乡村文化振兴有着积极的作用。

每个时代都有属于特定时空范围的民俗文化,有的是民间约定俗成,有的是设计引导产生。古时乡村基于农事生产与历史文化,形成了多样的、有着特定社会功能的集体活动,比如龙舟竞渡、舞龙舞狮、节日庆典等。这些传统民俗,初衷多是解决现实问题,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,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。总之,民俗能通过集体活动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,起到倡导文化认同、内化伦理规范、增进社会团结的柔性治理作用。

随着乡村传统社会关系变化,很多传统民俗在逐渐消失。结合当代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,对传统民俗进行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创造出契合当下社会需求的新民俗,成为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的一种选择。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,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,基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涵养,以新民俗实践活动为切入点,不断提升乡村居民文化认同,有助于涵养向上向善的文化风尚,赋予乡村文明新的时代内涵。

很多传统民俗活动都有浓厚的艺术氛围,其精美的道具场景、讲究的仪式动作、感人的情绪氛围、和谐的互动方式,无不闪烁着艺术的光芒。正因为民俗活动的艺术魅力,吸引大家乐此不疲地参与其中,才能形成长期滋养人们的乡村文明。当代艺术塑造着新的审美风尚,是促进未来乡村文化和生活形态革新的动力源之一。增强新民俗活动的艺术感,更好地让村民在交际互动中体验到信任、快乐、归属感等,才能增进团结、促成共识,提升他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。

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,也是新民俗的创造、实践主体。当前,乡村振兴吸引更多人加入,包括返乡青年、本地乡贤、乡村工作志愿者、文化工作者等群体,这为振兴乡村文化提供了契机。在湖南省会同县官舟村,返乡艺术家和本地乡贤,联手高校、社会志愿者创办“官舟学堂”,数年来坚持为留守儿童提供乡村美育服务,共创乡村各类型新民俗,村民们被耳目一新的文艺活动感召,更加积极地投身乡村公共事务。这说明,以艺术触动情感,以传统滋养心灵,以村民为主体打造符合乡村需求的文化载体,就能筑牢乡村文化振兴的基石,凝聚起乡村建设的合力。

打造乡村新民俗,有利于塑造社会文化认同,增强乡村文化活力,为乡村善治夯实文化基础。让乡村新民俗拥有更好的艺术表达,能提升新民俗的文化魅力、审美趣味和精神内涵,为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更多源头活水,注入更多新动能。(李健)